禁烟立法 劝老管小

中国控烟协会会员  朱洪幸

内容摘要:

《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,已于2005年2月27日开始生效。我国已加入并履行该公约,控烟工作初步走上了法制管理的轨道。但是,我们还应在此基础上继续探讨,为全面地、彻底地控烟而努力。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,理应在禁烟领域走在世界的前列。所以我们应大善无畏、敢为人先,尽早推出一部《禁烟法》。

《禁烟法》的原则应该是:劝老管小!

劝老,就是要控烟,要对现有的十八岁以上烟民宣传吸烟的危害,让他们不吸或少吸。少吸一支卷烟,增加一份健康!

管小,就是要禁烟,要用法律的手段去管理下一代,要严格禁止十八岁(立法的当年)以下的未成年人吸烟,—-终身不许吸烟!凡被禁止吸烟者吸烟,就是违法,违法就要受到处罚。被处罚者若属未成年人,要处罚其家长;成年人者,更要严厉处罚。有法可依,违法必究,执法必严。

通过法律的规范,吸烟者就会形成一个“断层”,继而成为“后继无人”。一百年后,让我国第一个成为只有鲜花的美味的文明国度,让芳香飘满我们的地球村家园。

《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,已于2005年2月27日开始生效,控烟工作已初步走上了法治管理的轨道。但是,控烟是一个历史性的难题。从世界范围看,烟草已有500多年的历史,全世界有13亿烟民(仅中国就有3.5亿)。如此庞大的吸烟群体,控烟工作可以说任重道远。面对这样的形势,我们应积极应对,努力探索。一方面要贯彻好现有的法规,认真落实《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;另一方面应在控烟的源头上做文章,争取从源头上“断流”。经过几年来的探索,笔者认为,要从根本上控烟,就应尽早推出一部《禁烟法》。

《禁烟法》的原则应该是:劝老管小。

吸烟有害健康,人所共知,最好的办法就是戒掉。但是,吸烟者十繁,戒掉者甚少。要达到戒烟的目的,就应动员更多的人参与,探讨更多的办法。

首先,要大力提倡“送礼不送烟,收礼不收烟,见人不递烟,吸烟不吸他人的烟”的新风尚。要认识到烟草是健康的大忌,要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的健康着想,要告别“烟酒不分家”的陋习。现在,社会风气中有一种拉关系、走后门,甚至行贿受贿的现象,有些人将馈赠高级烟酒,作为达到他们目的的敲门砖,动辄就花几百元,甚至几千元,买上高档烟酒,送给他人,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。收礼者也心安理得,明知价值不菲,但从表面上看,无非烟酒而已,算不了什么。它比收受现金更具有隐蔽性,也比聚敛财物更近“情理”。这样,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,烟酒的档次越来越高,收受的筹码越加越重,腐败阴暗面也随之愈来愈大。更有甚者,有的人身居要职,“仰慕”者云集,收受的烟酒“富于五车”,自己消费只不过是冰山一角,存余的怎么办?那还不让“内人”转移出去,打折处理。甚至有的人靠收受,开一个像样的“烟酒门市部”,也是水到渠成。

其次,要力争成立“戒烟俱乐部”。每个城市都可设立,甚至有条件的工厂、农村、机关和学校都可设立。要让有志戒烟者尽可能多地加入进来。俱乐部应吸引社会捐赠,争取政府资助,广拓资金来源渠道。要购置必要的体育器材和文娱设施,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学术活动,开展体育竞赛,健身比赛,文娱汇演,让琴棋充其声,书画飘其香,等等。要培养会员的兴趣爱好,要陶冶他们的情操,让俱乐部在戒烟活动中发挥它应有的作用。

再次,应积极探索“音乐戒烟”等方法。戒烟的方法多种多样,可有多种途径,应大胆地探索研究。我们可将美妙的音乐,制成带、碟,配以随身听,让戒烟者随身携带,每当想吸烟时,马上放一段音乐,分散其注意力,同时调节情趣,以达到不吸的目的。也有很多人是通过减量戒烟的,日吸两包者,可减半吸一包,一段时间后再日吸10支,之后日吸5支,最后完全戒掉。瑞士等国正在研究疫苗戒烟法,当然我们还可以去研究中药戒烟和针灸戒烟等独特的戒烟方法。

最后,应重视警示语言和警示图片的作用。在这一方面,我们应虚心向国外学习,学习控烟卓有成效的国家,使烟盒的绝大部分版幅印有骷髅、烂肺之类的图片和警示语言,直观地提醒消费者吸烟可能带来的恶果。每天吸一包烟者,他们一年之中有7000多次机会看到它们,使之逐渐提高认识,尽早远离烟草。同时,烟灰缸上也应有警示语。如“能戒最好,不戒就少”,或“少吸一支卷烟,增加一份健康”等字样。

在劝老的同时,更要管小。《禁烟法》要突出一个“管”字,要对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(法律颁布时的当年的未成年人)亮红灯,——不许吸烟,终身不许吸烟!

对被禁止吸烟者的管理,要学校、家庭、社会三方共管。首先,学校要开展“吸烟有害健康”的经常性教育。要请专家讲,要请吸烟受害者现身说法,要举办控烟的系列展览,甚至要把吸烟的危害和禁烟的法律列入德育课的内容。在校园中,同学与同学之间应互相鼓励和监督,争做不吸烟的一代新人。学校不但要搞好教育,还要对禁烟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扬和奖励,也要对屡教不改的学生进行处罚和处分,行成一种维护法律尊严,远离烟草的氛围。教育部门也要把一个学校学生吸烟率,作为考核该校的内容之一。

其次,家庭担负着教育下一代不吸烟的重要责任。父母既是家长,又是人师,身教重于言教。凡父母吸烟者,一定要设法戒掉,这是子女最有说服力的学习榜样。试想,家长在家庭中教育子女要远离烟草,而自己每天却在吞云吐雾,寻求做“神仙”的感觉,要教育子女不吸烟,其效果将会适得其反,甚至他们也会仿效之。家长除了做好表率外,还要经常耐心地教育他们,让他们认识到吸烟的危害。在全社会未成年人普遍禁烟的背景下,如果有少数几个人吸烟,他们在社会上将会处于非常尴尬的地位,甚至有可能成为“异类”。它造成的危害不仅是家庭环境的污染和身体健康的损害,它还会影响到将来的升学、就业和婚姻家庭。如果一个家庭中的子女吸烟,那么对以后子女的子女又如何教育他们不吸烟呢?岂不造成辈辈吸烟的恶性循环!同时,还不容否认的是,吸烟会对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,会耗费掉普通人一生的积蓄。对此问题,很多吸烟者不以为然,回答是这样的:“如果不吸烟,也攒不下多少钱。”我们不妨算一笔经济账,如果一个人从20岁开始吸烟,到80岁结束,60年时间里,按每天一包烟10元计算,那么他将会用打火机亲手烧掉自己的二十多万元。如果按每月300元将这些钱存入银行滚动,那么就可以积蓄到100多万元。多么触目惊心,令人痛心疾首、捶胸顿足!至于“如果不吸烟,也攒不下多少钱”的说法,那是庸人的陋见。作为工薪阶层及普通自营职业者,其收入是固定的和有限的。他们的钱无非是用于必需的生活费、医疗费、教育费,多余的再用于建房、购车、旅游和投资等。甲项用多了,乙项就少了,丙项全用了,丁项就没了。肯定,每年一笔可观的吸烟费用,必定要影响到其它的消费。

再次,全社会要齐抓共管,达到最佳的综合效果。控烟禁烟涉及到方方面面,不是一个部门的责任。卫生、教育、文化、广电、公安、工商以及社区街道等等部门,都应参与其中。《禁烟法》应该明文规定,不允许书籍、报刊、广播、电影、照片、图片、广告、牌匾中有与烟草、吸烟相关的内容,让人们看不到、听不到与烟草有关的信息,让烟草在人们的意识中与文明社会告别。有关部门应严格监督被禁止吸烟者吸烟,就像“禁止吐痰”一样,要对他们说:“禁止吸烟!”若有违犯者,要进行必要的处罚。未成年人者,可处罚其家长。

被禁止吸烟者长大成人参加工作后,单位有管理和教育的责任,对个别吸烟者,要进行耐心地教育,要让他们参加积极健康的活动。对少数屡教不改者,要进行严厉的处罚和处分。

禁烟立法后,通过法律的规范,吸烟者就会形成一个“断层”,继而成为“后继无人”,现有的吸烟者越来越少,烟草市场逐渐萎缩。禁烟在风和日丽中风平浪静地进行,一百年后,让我们的国家第一个成为无“烟”的文明国度,让她为全世界做出榜样。那时,地球上再没有烟草消费者,卷烟厂自然关门了。那时,我们的社会就会成为一个只有鲜花的美味的世界,芳香就会飘满我们的地球村家园。

作者简介:朱洪幸,男,学者,诗人、思想家。1959年出生于中国历史文化名村——山西省霍州市许村。1984年毕业于山西师范大学历史系。曾在香港《大公报》、《中国青年报》、《半月谈》等国际、国内报刊上发表了十多万字的经济、学术论文,部分论文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影响。著有《地球村》等八本著作,创立了地球村主义学说,得到了二十多国元首的回函肯定,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影响。同时,热爱演讲,被《演讲与口才》杂志社收录在《演讲新秀名录》一书中。热爱发明创造,有二十多项小发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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